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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避免過度包裝?
發布日期:2018-5-10 11:39:41 人氣:0 欄目:公司動態
過度包裝(Over Package),是指包裝的耗材過多、分量過重、體積過大、成本過高、裝潢過于華麗、說詞過于溢美等。目前,對商品進行過度包裝的現象日趨嚴重,不少包裝已經背離了其應有的功能。
媒體曝光過度包裝通常是電商快遞包裝,一個小產品包裝遠超產品本身,包裝一拆就丟棄了,消費者得不到實惠,也造成社會資源的浪費。
過度包裝,不低碳。過度包裝,就是主要依靠包裝質量、包裝含義的提升來達到產品檔次的提升現象。包裝買回去一拆就丟棄了,消費者得不到實惠,也造成社會資源的浪費。過多的包裝材料在生產加工的過程就在消耗社會資源,同時,過度包裝在運輸、使用、儲存等過程中浪費人力、物力、財力,也是一種不低碳行為。
在對待包裝過度上,許多發達國家把綠色包裝概括為按“4R1D”原則設計的包裝,即Reduce(減量化)、Reuse(能重復利用)、Recycle (能回收再用)、Refill (能再填充使用)、Degradable (能降解腐化)的包裝。 具體內涵為:
1、實行包裝減量化。綠色包裝在滿足保護、方便、銷售等功能的條件下,應是用量最少的適度包裝。
2、包裝應易于重復利用或易于回收再生。通過多次重復使用或通過回收廢棄物,生產再生制品、焚燒利用熱能、堆肥化改善土壤等措施,達到再利用的目的。
3、包裝廢棄物可以降解腐化。為了不形成永久的垃圾,不可回收利用的包裝廢棄物要能分解腐化,進而達到改善土壤的目的。
4、包裝材料對人體和生物應無毒無害。包裝材料中不應含有有毒物質或有毒物質的含量應控制在有關標準以下。
5、在包裝產品的整個生命周期中,均不應對環境產生污染或造成公害。
對于避免包裝過度,國家法律上也有規定:
國家已立法限制過度包裝國家質檢總局和國家標準委于2010年3月28日發布了《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食品和化妝品》國家標準,于2010年4月1日起實行。
新規:包裝不得多于3層,新國標強制規定食品和化妝品銷售包裝層數不得多于3層,包裝空隙率不得大于60%。這兩條是為了限制包裝體積規定的。